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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看了報紙
台北市目前正在草擬【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】
看了罰責的項目
真是很想說..........
台北市是欠錢欠很大嗎??????
除了一般的未裝燈號,違規停車,雙載,逆向行車等
這些我都贊成
連有我最不喜歡的 強制戴安全帽
也還勉強接受
但"速限"的部份 就真的太誇張了
在自行車專用車道上限是30km
一般道路的上限居然是只有15km
15km...???
新車裝了里程錶後才比較清楚
15km....隨便一個大腳踩下就超過了吧
就算在上坡路段
多用力踩個兩下 也就超過15km了
真搞不懂這些 "官" 的腦子在想什麼
之前台北市在推廣的租用自行車
採購了一批很不錯的自行車供民眾使用
不過租用得需要"雙卡"
悠遊卡&信用卡
連我這在新店捷運站旁上了8年班的人
因為不常使用 也沒買張悠遊卡
更別說外縣市的遊客為了自行車還得去辦張悠遊卡
信用卡則是要當押金用
不過也沒考慮到學生或是更小的朋友又該如何租用
"官"嘛........
什麼東西都只想要有眼前的效果
一些該做的配套措施卻有都不好好的研究
推廣自行車
卻又綁了一條嚴苛的法條規範
這是什麼道理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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